关于公开反馈《惠州市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等报告评审工作指引(试行)》意见收集情况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加强我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我局组织编制了《惠州市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等报告评审工作指引(试行)》,按规定于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0月19日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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