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广大农村地区饮水用水安全,更加科学严谨完成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我局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0日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2条。现将征集意见结果进行公告。
单位或姓名 | 回复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蔡冠雄 | 希望接下来政府出台更为严格的措施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 | 采纳,已在2020年度饮用水源保护联席会议中提出相关要求。 | 廖李国 | 方案编制的具体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 具体工作程如下:①对拟划定(调整)的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以及水文、地形地貌调查。②深入调查了解当地的水资源及质量情况以及近期及远期饮用水需求;③采用合适的方法计算初步确定保护区范围;④征求地方政府及部门意见,对水源地及保护区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确定饮用水源地并核定其保护区范围,利用高精度卫星遥感图绘制水源保护区边界。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市政府2次组织召开全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局2次召开水源保护区划定协商会,并于8月13日、8月26日、9月3日3次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16个市直部门、单位意见,充分采纳了各级各部门有关意见。此方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市民生活生产的影响已降至最低。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