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供水情况,现已编制完成《惠州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就上述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名称:《惠州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 2、公示类型:意见征求,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0日,共30个自然日; 3、公示方式: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4、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对上述文本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hzhbsk@163. com)、惠州民意直通车(http://wlwz.huizhou.gov.cn/wlwzfrontwrite.shtml?method=wlwz4frontwrite&ls=10&forward=jzwrite&organNo=67d36e4f0758422c815ea95311af4a2c)等形式反馈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岸路2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9楼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 0752-2167312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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