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环〔2016〕119 号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符合我市“黄改绿”治理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第一批)
根据企业申请,经审核,如下企业和产品符合《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在用柴油黄标车排放治理改造工作方案的通告》(惠市环〔2016〕110 号)相关条件要求。现予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后处理产品名称 |
后处理产品生产企业 |
惠州售后维修服务单位 |
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颗粒物过滤器(DPF) |
平原滤清器有限公司 |
惠州市703地质大队汽车修配厂 |
惠城区古塘坳 |
黄春平
13809664028 |
颗粒物过滤器(DPF)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必高汽车维修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金石一路 |
马寒兵
13195669008 |
颗粒物过滤器(DPF)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永骏达汽车有限公司 |
惠州市马安镇新群村委会旧村厂房 |
(广东华南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
夏阳
13910629092 |
注: 1、排名不分先后;
2、车主可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服务企业和产品;
3、我局收到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后5天内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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