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项目废(污)水总排放量1708.5吨/年(7.2吨/天),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有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水场排水、初期雨水,排放量972.5吨/年(5.0吨/天);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排放量736吨/年(2.2吨/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达到大亚湾石化区接管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项目所在片区石化区市政污水管道正在建设中,尚未完成接驳。近期,污水管道接通污水厂前,项目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后定期由槽车运至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与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已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合同;远期,污水管道接通污水厂后,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中海油惠州石化气源在低温精馏产生不凝气,中海壳牌气源主要在净化工序产生再生废气和低温精馏产生不凝气,氨水储罐会大小呼吸和氨水装车产生的氨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醇、苯、甲苯、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氨。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量2.3539吨/年,氨气排放量0.4906吨/年。 ①中海油惠州石化气源装置不凝气体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氮气、氢气、硫化氢、甲醇等。生产过程设一次净化去除原料气中的含硫物质,改扩建项目不凝气中的甲醇等挥发性有机物新建催化燃烧处理后与现有项目废气一起排放。 ②中海壳牌气源原料气成分主要为二氧化碳、氮气、乙烷、乙烯、环氧乙烷等,为保证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设催化氧化工序,去除原料气中的乙烷等有机物,催化氧化工序后的不凝气能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 ③氨水储罐废气收集后通过中和水罐上方的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排放。氨水装车采用密闭浸没上装方式(鹤管插入罐车底部,可大大减少液体飞溅和氨气挥发逸出),并设气相平衡管回收氨气,回收的氨气与氨水储罐废气一起经中和水罐上方的水喷淋塔吸收后排放。 3、噪声:压缩机、冷却塔、物料输送泵等设备。噪声声值在85~90 dB(A)。 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厂房隔离、设绿化隔离带、合理布局等措施,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排放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东面厂界噪声排放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3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3吨/年;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产生量为2.0吨/年;废抹布、废手套,产生量为0.1吨/年;废脱硫剂,产生量为37.9吨/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0吨/年;过滤滤渣和废过滤网,产生量为0.2吨/年;废分子筛,产生量32.5吨/年。 一般工业固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环保措施 项目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在厂区北侧和南侧各设置1个地下水污染监控井。 6、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园区,评价范围内为园区已建成区域,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涉及新增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7、土壤:本项目氨水生产区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进行防腐防渗,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规范设计,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改扩建后环境风险主要为液氨、氨水等有毒有害物料泄漏挥发、厂区原料气遇明火引发火灾产生的次生/伴生污染物等。本项目针对事故废水设置多级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并与大亚湾石化区的风险防控体系进行有效联动并配备足够的输送能力;设置完善报警和紧急联动设施,配备齐全应急物资,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改扩建后全厂环境风险可防控。 |